辽宁大连,女子在家中客厅休息,就听到窗外传来“嗡嗡”的声音,转头一看,发现一架无人机正对着自家玻璃。女子吓得赶紧关闭窗帘,随后无人机也飞走了。女子很确定,自己遇到了偷拍,于是选择报警处理。根据女子描述,她住在28楼,当天晚上洗漱后就在客厅看电视,因为天气凉爽,所以窗户也是开着的。这也导致外面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楚。听到异响后,顺着声音看过去,就发现一架无人机正对着客厅,好像两个红色的小眼睛盯着她。女子立刻拉上了窗帘,随后就听到无人机飞走了。在她看来,无人机专门飞到自己窗前,很可能是有人在偷拍,故意为之,目前已经报警处理。并且幸运地,警方很快就找到并抓获了涉案的两名嫌疑人。

这起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许多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曾经遭遇过类似的情况,表达了对这种行为的愤慨和谴责。他们希望能够了解警方在抓捕嫌疑人后的处理方式,以及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无疑,这种利用无人机偷窥他人的行为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严重侵犯。现代科技的发展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然而,同时也暴露了我们的隐私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保护个人隐私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对于这类犯罪行为,我们应该采取严厉的打击和法律制裁。警方的及时行动和成功抓获嫌疑人的举措,展现了执法机关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决心和能力。我们期待着能够从警方公开的信息中了解到他们将如何对这些嫌疑人进行法律追究,并且相信法律将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

除了依法追究犯罪责任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无人机使用的管理和监管。无人机的高度机动性和隐蔽性使得其成为一种潜在的侵犯他人隐私的工具。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无人机的注册登记和飞行管理,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首先,隐私权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的自然人享有的合法权益,而利用无人机偷拍窥探他人隐私构成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属于对自然人民事权利的侵害。此时,被侵权人有权向行为人提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主张。其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可能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最后,如果行为人拍摄了裸照、视频并对外进行传播,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罪,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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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douyin.com/video/72567713456256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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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疆 [37次浏览]